【最新资讯】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暂缺期间 继续核发鉴定成绩合格凭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9/4
	
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暂缺期间
继续核发鉴定成绩合格凭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2013年第一季度以来,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刷职业资格证书延期,已长达7个月没有足额向各省下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造成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各地空白证书严重短缺。为了满足考生就业、晋级、入户、申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等方面需要,在空白证书短缺期间,请各地市继续按照省厅《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短缺期间核发考生鉴定合格成绩凭证的通知》(粤劳社办〔2009〕144号)要求,严格核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凭证”,并做好考生的解释工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凭证的有效使用和平稳过渡。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省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人:戚卫虹,联系电话:020-83184171。征订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联系人:贝瑛,联系电话:020-83178076。
附件: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
书暂缺期间核发考生鉴定合格成绩凭证的通知》(粤劳社办 〔2009〕144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 年 8 月 23 日
	
 
	

 
	
  

